V观财报|梅雁吉祥被警示: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
中新经纬2月22日电 梅雁吉祥22日盘后公告,近日,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《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、张能勇、胡苏平、刘冬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(【2024】14号)(以下简称《警示函》)。 来源:公司公告 据《警示函》,广东证监局对梅雁吉祥进行了现场检查。经查,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: 一、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001年梅雁吉祥作为主办人发起创建梅州市梅雁中学(以下简称梅雁中学),2021年前一直将梅雁中学作为全资子公司进行账务处理。根据相关规定,公司认为将不能从梅雁中学获取合理、合法的经济利益流入,不能享有对学校的可变回报,因此自2021年年报开始未再将梅雁中学纳入合并报表,改作其他关联方披露。 经查,公司与梅雁中学之间存在经常性资金往来。其中,2022年公司向梅雁中学合计提供借款3005万元,梅雁中学还款4610万元,但公司未对相关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,上述情形不符合有关规定。 二、提前确认收入 2022年12月31日,梅雁吉祥子公司广州国测规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广州国测)对“化州市‘房地一体’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项目”(以下简称化州市房地一体项目)及“信宜市‘房地一体’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项目”(以下简称信宜市房地一体项目)合计确认营业收入1214.33万元,营业成本924.73万元。 经查,在化州市房地一体项目中,广州国测负责完成化州市新安镇、石湾街道的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;在信宜市房地一体项目中,负责完成北界镇、水口镇的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。相关部门对上述两个项目调查成果均分批次验收,截至2022年末化州市、信宜市房地一体项目分别只验收了新安镇、北界镇的调研成果,而石湾街道、水口镇的调查成果分别于2023年1月、2月才验收通过。因广州国测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,故上述两项目在2022年末均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,不应在2022年确认收入、成本。剔除相关存货减值影响后,上述问题导致梅雁吉祥2022年合并报表多计营业收入1214.33 万元,营业成本838.25万元,营业利润376.08万元,上述情形也不符合相关规定。 广东证监局指出,梅雁吉祥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能勇、董事会秘书胡苏平、财务负责人刘冬梅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,其中张能勇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,胡苏平对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,刘冬梅对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 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,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梅雁吉祥、胡苏平、刘冬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,梅雁吉祥成立于1993年1月,1994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。自上市以来,公司致力于清洁能源的建设和转型,经多年运营和发展,形成了集水力发电、地理测绘信息、民办教育、矿产资源等制造业为一体的业务板块。 业绩方面,2023年前三季度,梅雁吉祥实现营业总收入2.38亿元,同比下降33.23%;归母净利润3284.5万元,同比下降27.58%。二级市场上,梅雁吉祥22日收涨0.89%,股价报2.27元/股。(中新经纬APP)
本信息由网络用户发布,本站只提供信息展示,内容详情请与官方联系确认。